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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0日电(张英灿 陈成祯)日前,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个来自厦门包裹,执行干警拆开一看,惊喜地发现原来是10年前的旧案的申请执行人曹某寄来的“坏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2009年10月某日,被告池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向原告曹某借款60000元,被告蒋某在借条担保人处签名。因池某未偿还借款,曹某于2010年12月向大田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2012年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执行法官穷尽执行举措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池某和其担保人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只能进入终本程序。
尽管案件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但该院执行干警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依然定期不定期对老案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可供财产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10月底,该案承办法官在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终本旧案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时,发现被执行人在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户均有存款,立即恢复了该案的执行,并按案件标的额足额冻结了账户上的存款,及时将6000元存款划拨至执行款专户。随后,承办法官告知申请执行人曹某,法院已成功扣划到被执行人的存款,核对申请执行人账号后就可以进行执行款发放。
“没想到十年了还能要回这笔欠款。”收到执行款的曹某喜出望外,为了表示对大田法院和执行法官的感谢,立即找人制作了锦旗,因路途遥远和疫情影响,曹某采用邮寄的方式将锦旗送给了承办法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