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阅、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
责的态度,对以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七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营情况,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不仅有利于增强公司股
票的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投资者持股信心,而且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具有必要性。
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
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后的回购方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娄 杭 钟明强 朱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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